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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证明“我是我、你是你”司法部:持续精减公证材料

时间:2023-11-24 15:01来源:央广网编辑:赵亚宣点击量:86983

“今年以来,司法部牵头对所有的602件行政法规开展了集中清理,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大家非常关注,第三批也将尽快公布。”11月23日,司法部部长贺荣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16个罚款事项,调整17个罚款事项。

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谈公证服务

——有效解决“我是我、你是你”循环证明问题

本场发布会回应了较多民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有记者问,群众在办证过程中还存在着提供证明材料多、办证时间长等问题,司法部在推动公证便民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局长刘长春介绍,近年来,司法部聚焦群众在办理公证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出了证明材料清单管理等一批措施,有效解决了证明“我是我、你是你”等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的问题。

刘长春介绍,司法部持续精简公证证明材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办理公证材料繁琐问题,司法部全面梳理地方出台的公证证明材料清单,能减的尽量减;公证机构能够通过主动核查或者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方式获得的证明材料,不再让当事人提供;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的公证事项中涉及的一些辅助性证明材料,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原件。

据介绍,通过梳理,今年6月向社会公布了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删减证明达29.3%,有效解决了证明“我是我、你是你”等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的问题,受到了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围绕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司法部部署各地进一步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建立公证与领事认证协同联办机制,做到“一次申请、一窗受理、联动办理”,打通公证认证“最后一公里”。开展“互联网+公证”,推进部分公证事项“跨省通办”。遴选了295家公证机构与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满足旅居海外的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

在有效降低群众办证负担方面,司法部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明确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指导各地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今年以来,已经为老年人办理免费遗嘱公证1.1万余件。

司法部部长贺荣

谈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清理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的条款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法治可以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高水平的对外开放非常重要。”贺荣介绍,司法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采取了一些务实措施。今年以来制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会计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重要法律。

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司法部还加强了对行政法规中有违公平条款的清理工作。今年以来,司法部牵头对所有的602件行政法规开展了集中清理,已经向社会公布了两批,第三批也将尽快公布。在上个月公布的取消和调整33项罚款中,涉及多个领域和各类经营主体,取消和调整之后切实减轻了经营主体负担,有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司法部组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化“减证便民”,重点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同时,做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准备工作,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将努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和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贺荣表示,在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方面,司法部贯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等多项职能,为企业提供合规管理、风险防范、纠纷解决等法律服务。司法部支持商会等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目前已经建立各类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万多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100多个,在实践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去年以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50多万件。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

谈律师执业

——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

记者从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已有372名港澳律师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司法部表示,将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其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平台。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介绍,大湾区建设比较受港澳律师的关注,司法部也在积极推进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已经顺利举办3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1500多名港澳律师报名参加考试,其中372名港澳律师已经领取了大湾区律师执业证书。

今年,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并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大湾区律师既熟悉港澳法律以及有关外国法律,又熟悉内地法律,在办理涉外涉港澳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法律事务发挥了作用。

田昕表示,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

据悉,近年来,司法部先后出台了港澳律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所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港澳律师界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记者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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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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