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网络交易纳入监管,对消费者关心的刷单、大数据杀熟、捆绑搭售等行为都做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为净化电商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
电商法出台,经营者挑战有几何?整治行业乱象,消费者利好有哪些?1月2日晚,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和央广财经评论员王冠做客《央视财经评论》演播室,深度解析。
背景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关注点一:刷好评 删差评行不通
关注点二:禁止“大数据杀熟”
关注点三:商品搭售消费者要知情
关注点四:不及时退还押金最高罚50万
关注点五:代购要办理行政许可证还要纳税
买买买 利好知多少?
赵萍:电商法要求信息透明 责任明确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 赵萍:虽然法律条文没有这几个字,但能给人明确的这种感受。从消费者角度看,交易对象的信息更明确了,之前如果是B2C还好,卖方已经注册成企业了,但如果是C2C,个人卖给消费者的商品,消费者根本不知道卖家是谁。电子商务法要求所有的电商平台、平台内的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或其他网络方式来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所有经营者都必须注册,对消费者来说,信息就透明了。无论平台还是平台内的经营者,责任也有了更明确的规定。
王冠:平台不能任性 让消费者更省心
央广财经评论员 王冠:这几年是电商平台快速成长的时间,一方面电商给我们带来了空前的便利,另一方面电商也空前地导致买卖双方在技术和信息上的不对称。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尤其是规定了平台对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要符合法律规定,所有的数据和技术后台在有明确要求的情况下,应该向监管部门备案,这一系列规定都非常重要。所以说对买卖双方、用户和平台的整个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如何形成更公平更透明更可持续的一个良性循环,我觉得是电子商务法的重要出发点之一。
卖卖卖 挑战有几何?
赵萍:电子商务经营者进入到有“身份证”时代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 赵萍:当下法律没有给出定义或相关细则去解释,微商到底多大是需要注册的。但比较明确的是,除非是销售个人自产的农副产品或者手工的产品,或者自己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劳务活动或者在咸鱼上卖一个东西,这样可能才不需要注册。但对代购来说不用那么担心,只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不一定非得注册成公司,实际上可以登记注册成个体工商户,而且国家有相应政策,如果一个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一个季度不超过9万元,到2020年12月31号,都是免除增值税的。
王冠:卖家告别“地摊化” 开张前先学法
央广财经评论员 王冠:商就是商,不存在微商。是盈利行为?还是人情赠与?这一点是不存在太多争议的。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其实说得非常清楚。所以现在卖家要告别“地摊化”,开张前先学法,该登记就得登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注册成哪一种形式更合适。但总的来说,不要有侥幸心理。
赵萍:平台规模越大越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 赵萍:以前可能老听说平台搞一些活动要求经营者二选一,也就是选了我家就不能去别人家。其实很多大的平台,的确销售额非常大,用户规模极大,但越是这样,作为大企业越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形成良好的社会示范。而且各大平台都号称自己没有做过任何二选一,如果这是事实的话,我相信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也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影响。
核心观点
赵萍:电子商务法实施 给合规者加油
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 赵萍:电子商务法要求,只要你从事经营活动就必须是有身份证的主体,因此线上线下主体的规则保持了一致,另外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权利,对所有的经营主体也是一样的。这就要求线上经营者必须规规矩矩经营,那些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可能慢慢就没有存在的条件了,合规经营者有望迎来更加温暖的春天。
王冠:关键看落实 电商法是对治理能力的直接考验
央广财经评论员 王冠:法律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立法,更在于具体执行落实。对于过去没有进行实体化登记的电商从业者,今天来看可能就处在非法的边缘了,这个人群体量庞大,大量还都是跨异地交易,到底该哪一个地域的监管部门来进行相应监管,相应核实?与此同时,执法力度该如何掌握好火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稳预期,稳就业,一定程度上传统的线上电商,就是一个就业的蓄水池,该如何做到令行禁止?在有法必依的同时,又能够体现出这种柔性?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也是对相关部门治理能力的直接考验。
责任编辑:王洛锡